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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周一的升旗仪式,张岚没来。
班主任打了十多个电话都没人接。
楼吟来到她家。
张岚家的防盗门没锁,虚掩着留了道缝。
楼吟推开门的瞬间,一股铁锈味混着甜腻的香气涌出来,像腐烂的玫瑰泡在血水里。
张岚坐在沙发前的地板上,背对着门口。
她还穿着上周那件粉色卫衣,下摆沾满了暗红色的污渍,黏糊糊地贴在皮肤上。
“楼吟。”她头也没回,声音轻飘飘的。
楼吟脚边不知踢到了什么,低头一看,是半截染血的断腿。
张岚慢慢转过头,脸上沾着些暗红的点。
她手里攥着把砍刀,刀刃上的血珠正顺着锯齿状的边缘往下滴,在地板上积成小小的水洼。
茶几下面露出只苍白的手,指尖还戴着枚银戒指,楼吟认得那戒指。
上周张岚兴奋地举给她看,说子书修把祖传的戒指摘给她戴了。
“他说想永远和我在一起。”张岚突然笑起来,往旁边挪了挪。
她身后的地毯被泡成了深褐色,几块碎肉陷在绒毛里,像没化干净的冻肉。
“我帮他实现了呀。”
她举起刀,对着空气比划了两下,“这样我们就能永远黏在一起了,像树和藤一样,从皮肤到骨头,全都长在一起。”
张岚突然低头,用没沾血的那只手抚摸着地板上的血迹,眼神温柔得像在抚摸爱人的脸颊。
“你看,他现在不会走了。”她抬起头,嘴角咧开个诡异的弧度,“他变成我的一部分了。”
窗外的风突然撞开没关紧的窗。
窗帘被掀起的瞬间,楼吟看见阳台角落放着个黑色行李箱,拉链没拉严,露出半截染血的白色衬衫。
楼吟思绪突然飘回到一个多月前。
“楼吟,我好像又谈恋爱了。”
张岚把楼吟按在单杠上,胸腔剧烈起伏着。
楼吟盯着她脖子上若隐若现的红印:“这次……该不会又是那种染黄毛的吧?”
上次张岚为了个开鬼火摩托的辍学男生,在教学楼顶吞了半盒安眠药。
张岚突然笑出声:“这次不一样。他叫子书修,住梧桐巷最里头那栋洋楼,你见过的,就是带黑色铁门的那栋。”
楼吟确实有印象。
那栋楼总拉着厚重的天鹅绒窗帘,据说主人是从大城市来的富二代,半年前才搬来。
“听说家在海城,真正的豪门少爷!你是没见过他本人,帅得简直不像真人,皮肤白得像透光,眼睛是那种很深的黑,看你的时候像要把人吸进去……”
楼吟挑眉笑了笑:“真有那么帅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