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哥谭的罪犯也要过圣诞节,你闲的没事就去把迈克的蛋糕库清空,他再吃就要打胰岛素了!】
【抱歉,发错了。】
【明天见。】
手机连响三声,达米安回头看着迪克:“这是什么态度?”
“呃,嗯,这是有点粗心,但你把你的对话框和家人的对话框放在一起,表示你还是有些分量的。”
“难道不是因为我刚刚才发了信息?”
迪克挠头,这不好编呐。
不管怎样,人是约到了,迪克又兴致冲冲地想要帮达米安准备明天的衣服。别说,自己谈着没什么感觉,帮别人谈还怪有意思的!
打开达米安的衣橱,左边一溜全是训练时穿的速干紧身衣,右边一溜几件宴会要穿的西装可怜地被挤在角落,剩下的衣服简直是布鲁斯的翻版。
他小小年纪穿这么老成干什么?而且你们以为布鲁斯的品味就很好了吗?
如果没有阿福,他能把自己打扮成一根胡萝卜出门。跟纽约那个钢铁侠放一起,两人的品味半斤八两,还总互相嘲笑。
还好他选择的是蝙蝠而不是其他什么动物,一身黑漆漆的不容易出错,否则制服就该跟最初的罗宾套装差不多!
“你要不问提姆借几件穿穿?他是我们家衣品最好的。”迪克不敢提自己那些带着亮片的衣服,虽然他自己觉得挺好看的,但家里其他人看到都是一言难尽的表情。
提姆改造了罗宾难以直视的绿麟小短裤,现在自己的红罗宾制服也更改得帅气方便。再加上女友斯蒂芬妮的耳濡目染,提姆一定是他们家除了阿福品味最好的男人!
所以那又怎样呢?达米安不把他的衣服垫狗窝都怕划了提图斯的屁股。
叶穹才不是那么肤浅的人,对了,她最近喜欢戴什么颜色的围巾来着?
作者有话说:
因为一些限制改了文名,大家新眼熟一下
他的领带
工作日的公园十分清净,树木茂密,鸟鸣悦耳,花草比路过的人类更加努力地散发着生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