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论何时踏上这块位于大西洋北部的岛国土地,海风与阴雨似乎都是不变的主旋律。
位于苏格兰东海岸的爱丁堡,这座拥有着古教堂、皇家城堡与典雅剧院的旧城,今日迎来了一位低调的来客。
他的穿着并不特别,是随处可见的毛呢大衣与休闲长裤的搭配;手中撑着把黑色长柄伞,仿佛融入了细雨与街道的背景里。
一位抱着传单冒雨急匆匆奔跑过街道的孩童没有看路,不小心撞了上去,“啊,十分抱歉,先生……!”
“没关系,”对方的声线偏低,遣词间透出上流贵族般的优雅,“我正好想要请问您一个问题,”
“那位罗伯特·斯蒂文森先生住在这附近,对吗?”
“罗伯特·斯蒂文森……啊,是,那位先生是住在这里没有错……”
一手将传单压在怀里,另一只手摁住自己险些掉落的短檐帽,男孩下意识回答对方的问题,“但您为什么要找他呢?那家伙就是个怪人,没人愿意接近他……”
边说着,他仰起头想要看清是谁来打听那个怪人的下落——在产生其它任何印象之前,那双鸦黑发丝下的酒红眼眸便占据了他的所有视野。
不,或许那颜色并不是透彻的葡萄酒红,它要显得更深一些,浓郁到令对方被这双淡漠眼眸注视时,仿佛连本能都在心生畏惧。
男孩恍惚眨了下眼。那一瞬间,他感觉自己像是见到了某种更特别的、好似被划去了世界另一侧的黑暗存在。
但在下一刻,那又似乎仅是种荒谬的错觉——他松开按住帽顶的手,用它来揉了下眼睛。
于是,那双自深渊望来的眼眸看上去不过是普通的红,眼眶下的那处肌肤甚至泛着浅淡的青黑;没被衣物遮挡的肌肤则透着不健康的苍白,气色连同龄的普通人也比不上。
包括握着伞柄的手指也是骨节分明。若是强行忽略食指关节那处的深重淤痕,整体可以称得上是极为优雅的修长纤细。
还有皮革制成的长筒棕靴、暖和厚实的毛呢大衣,笔直合身的黑色长裤,一看就知道用料极好,哪怕说是手工订制都没人敢提出质疑。
无论怎么看都是一副贵族的做派。男孩在心底嘀咕。这样高高在上的大人物也会来找那个怪家伙?该不会他真的像给自己吹嘘的那样,是个什么博士还是医生吧?
附近的邻居没人爱和他往来,以至于刚听到这个名字时,他还以为对方终于招惹来了仇人。
“但我则听说他是一位远近闻名的医生,”
对方客客气气的开口道,“嗯,也有可能是斯蒂文森博士。鉴于这两者的单词相同,而我也未曾有幸登门拜访过他,得到更进一步的了解。”
“我可不觉得那算是出了个好名声,这位尊贵的先生。”
嘀咕完这句的男孩想起自己还有传单的任务要完成,赶紧站直鞠了个躬——弯腰时,那叠传单最上面一张的内容便暴露在陀思眼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