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……”
洛茨记得陆明河早前提过,他母亲早逝,父亲有跟没有一样,除了给他添堵,毫无用处。所以成年之后的诸多事宜应当都是他自己打理。
亲朋无用,他又是第一次做人,哪里知道什么时候该做什么,恐怕都是学人家,看到自己身边人的家里都拿金子打首饰,预备着娶妻生子。
尽管并无心仪之人,也没有成家打算,但陆明河还是做了。
可惜只是跟风模仿,打的首饰虽然好,但并没什么心意,也不够多。
毕竟只是充样子,不执着真假。
可等他真有了成家的痴心妄想,拿出来,陆明河甚至都不愿称它为婚嫁之财,只当是哄人高兴。
因为他觉得不够也不好。
早知如此,当年就该多多用心,仔细挑些人喜欢的样式,实在不行就亲自画图纸,慎之又慎,倾尽家财也不为过。
洛茨注视着陆明河的眼睛,心里无声地叹了口气。
陆明河明白洛茨想什么,洛茨自然也明白陆明河的心思,不需要他多说,便都明白。
他按在木箱上的手指摩挲几下,洛茨重新打开了箱子。
这次他感觉好多了,至少没有了一看到金子就头昏脑胀。
头脑清醒后,眼睛也跟着明亮起来。洛茨看到箱子里装着的首饰有发簪、手镯、耳环、臂钏、项圈,都是女孩子用的,除此之外还有长命锁、腰带等,样式很多,足金足两。
他重新合上箱子,琢磨着按照自己如今的身体条件,估计也就带个手镯、长命锁什么的,发簪耳环是别想了。
当然这不是说他已经准备收下这箱子嫁妆了,只是随便想想而已。
“已经很好了,”洛茨说,“我不是个物质的人。”
人物关键词还挂在系统面板的脑门上呢,洛茨这么说,尽管是发自真心,不免也有些好笑。
“那你拿去。”
说着,陆明河将箱子往洛茨那里推了一推,示意他拿走。
洛茨没动,只伸手在箱子里面翻了翻,找出枚样式简单的金戒指,拿在手里比了比,然后套在无名指上。
“要这个就行了,”他半抬手在陆明河面前晃晃手指,“其他你收好。”
洛茨手指形状很好看,细长白皙,指甲修剪圆润,骨节分明,边缘还泛着一点的粉色,指腹带着一点薄薄的茧,整体很精致,不像流浪画家的手,像个少爷。